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计帐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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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计帐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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