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其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三税”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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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其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三税”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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