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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招待费”开支过大问题应引起重视
      

作者:李强 上传时间:2008-8-6

  笔者近期参与了几个乡镇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发现乡镇招待费支出过大问题突出,应引起有关部门加以重视。

  一、问题及原因(一)乡镇帐面反映招待费支出数额较大。由于当前通胀压力下的高物价因素影响,烟酒、粮油、食品等消费品价格增长较快,价格较贵,每顿招待下来酒水、饭菜需要几百元。

  (二)乡镇财务核算时招待费支出反映不全。有的乡镇财务核算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记帐时未将招待费与其他公用事业经费支出项目详细区分和界定,而全部笼统记为招待费支出;有的有意采用错记支出明细项方式隐瞒招待费支出,往往将招待费支出错记在办公费、交通费(小车燃修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等明细支出项目中;有的请客送礼等支出用其他非招待票据报销,隐瞒了招待费支出。

  (三)乡镇食堂未发挥应有作用。目前各乡镇为控制和减少招待费支出均建立了政府食堂,但审计发现食堂除为部分工作人员解决上班时吃饭问题和小部分来人招待外,绝大部分招待在乡镇等各类饭店,在各地、各类饭店的招待支出数额相对较多。有的乡镇政府食堂招待来人时好烟好酒,档次很高,不亚于在饭店的招待,食堂未挥应有作用。

  (四)迎接各级、各类检查的烟酒、日杂招待支出较大,挤占了计生等事业经费。乡镇为迎接各级、各类检查而花费的招待及购置烟酒日杂等招待支出占招待费支出比重较大,如:为迎接计生工作检查,使计生事业经费帐中招待费支出过大等。据统计,有的乡镇计生事业经费帐中一年的招待费支出占全年计生事业公务费支出的17%.

  据审计统计,有的乡镇一年全部招待费支出30多万元,占当年乡镇公务经费总支出的25%之多。

  二、建议:

  (一)上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乡镇人口多少、经济发展规模及地理位置等条件,核定乡镇当年公务费支出总额,有关部门应在“三单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章立制,规范招待费支出比例,细化公务接待支出标准,并狠杀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

  (二)各级各部门要从基层实际情况考虑,在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工作时,确需乡镇招待的要在乡镇吃工作餐,并谢绝饮酒,尽量减小相应检查成本,减轻乡镇经济负担。

  (三)乡镇应进一步强化管理,压缩招待费支出比重,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为民办实事、谋福祉上。

  (四)对照有关文件,加大对顶风违纪乡镇的处理、处罚力度。